热门站点| 世界资料网 | 专利资料网 | 世界资料网论坛
收藏本站| 设为首页| 首页

江门市市直机关后勤人员聘用制管理暂行办法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7-12 13:14:09  浏览:8833   来源:法律资料网
下载地址: 点击此处下载

江门市市直机关后勤人员聘用制管理暂行办法

广东省江门市人民政府


印发江门市市直机关后勤人员聘用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江府[2004]13号
市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江门市市直机关后勤人员聘用制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江门市人民政府
二○○四年三月七日





江门市市直机关后勤人员聘用制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推进机关后勤服务社会化,建立新型用人机制,变“以费养人”为“以


费养事”,提高机关后勤服务的效率和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市直机关(市委机关各部门、市人大机关、市政府机关各部门、市政协机关、市民主党派机关、市群团机关、市政法机关),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的后勤人员实行聘用制管理。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后勤人员是指用人单位使用的司机、打字员、通讯员、电工、清洁工等后勤服务人员。



  第四条 后勤人员聘用制管理是指用人单位与招聘的后勤人员签定劳动合同,以合同的形式明确用人单位与后勤人员双方的责、权、利。



  第五条 后勤人员实行聘用制后,新招聘的后勤人员不再“入编”,后勤人员“编制”只作为申请后勤人员经费的依据。



  第六条 后勤人员的聘用制管理按照“老人老制度,新人新办法”的原则实施。即本办法实施前,对市直机关,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现已在编的后勤人员仍按原人事制度管理,对新招聘的后勤人员实行聘用制管理。



  第七条 后勤人员或用人单位提前终止劳动合同,按《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章 招聘后勤人员的条件及程序



  第八条 用人单位招聘后勤人员,在用人单位“三定”规定的后勤人员编制限额内补充。



  第九条 招聘的后勤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身体健康,能胜任所聘岗位工作;



  (四)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



  (五)所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第十条 用人单位招聘后勤人员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用人单位向市编办提交书面申请;



  (二)市编办审核同意后,向用人单位出具《后勤人员招聘通知书》;



  (三)用人单位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向社会公开招聘;



  (四)用人单位与受聘的后勤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合同期一般最长不超过3年。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需要继续留用的,可续聘,续聘期最长不超过3年。签订劳动合同应有试用期,试用期为1—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



  (五)用人单位凭《后勤人员招聘通知书》、《劳动合同》到市编办办理增员手续。



第三章 后勤人员的待遇



  第十一条 后勤人员薪酬标准参照我市劳动力市场工资价格确定。根据后勤人员的岗位职责,由市人事部门会市财政部门制定。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按照国家法律和省有关法规及政策的规定,为后勤人员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按规定享受有关待遇。



  第十三条 后勤人员的薪酬、社会保险以及提前解聘补偿金等费用按用人单位原经费供给渠道解决。财政拨款的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凭市编办出具的《后勤人员招聘通知书》、或减员审核表、《劳动合同书》和市人事局核定的薪酬标准向市财政局申请核拨。



  第十四条 后勤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节假日、抚恤等福利待遇。





第四章 争议处理



  第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后勤人员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市人事局和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2004年5月1日起实施。


下载地址: 点击此处下载
把对待人民群众的感情作为检验公安工作的试金石

苏安忠


党的群众路线、群众观点是革命胜利的法宝。回顾我国革命和建设的历程,从土地革命、抗日战争到解放战争时期,乃至现今进行的现代化建设,无论任何时期,都离不开人民群众。如若脱离了人民群众,就难以取得中国革命的胜利,因此,中国革命的胜利、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成功,就是党的群众路线的胜利,党的群众路线是一切工作的根本路线和重要保证。老一辈革命家高瞻远瞩的看到:“群众是真正的英雄”。中国革命和建设的实践也完全证明了离开人民群众就一事无成。
在我们公安工作的全部活动中,同样也离不开人民群众,无论是哪个警种、哪个部门的工作,都离不开人民群众的支持和帮助。特别是在刑事侦查工作中,依靠群众是刑侦工作所必须坚持的方针之一,是刑事侦查工作的基础。只有遵循这个方针原则,使刑侦工作建立在牢固的群众基础上,才能有效的打击各种犯罪活动,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社会治安秩序。
我们是新时期的人民警察,我们来自人民,而要又以服务于人民为宗旨。所以说对待人民群众的情感,即态度问题亦是一个重大而严肃的问题。我们有的无视法纪,侵害人民群众利益,其中有关乎生命安危的、有侵犯公民合法权利、人身权利、滥用职权、非法拘禁、违法办案的,这些案例的确发人深省、震撼心灵。在我们的现实工作中,虽然未发生上述问题,但对照起来也不同程度存在着“四难”现象,比如办事推诿、作风粗暴、冷横硬推的问题还没有完全彻底的加以解决。说明在对待人民群众的感情上还有一定的距离,也是执法观念不端,宗旨意识淡薄的具体表现。
那么,怎样才能拉近同人民群众的距离,切实把人民群众视为衣食父母,并作为公安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呢?
首先要充分认识到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尊重群众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根本要求。我们党始终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就是说党的各项工作必须坚持把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尊重群众的创造性,在社会不断发展进步的基础上,让群众获得丰厚的物质精神利益。也就是说必须把坚持人民利益高于一切,同样我们公安工作也必须以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最高标准。
其次要充分认识到人民群众的历史主体地位。无论是在任何时期,不管是过去、现在还是将来,人民群众都将是历史的创造者。尤其在我们社会主义国家里,人民当家作主,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大家都懂得我们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倘若不能正确运用手中的权力,人民群众是绝对不能答应的。正可谓“水能载舟,也能覆舟”。这个浅显的道理告戒我们:必须“立警为公、执政为民”。必须增强宗旨观念的使命感,把完成本职工作与为广大人民群众谋利益统一起来。
再次还要充分认识到能否做到以民为本,情系民众是根本的政治立场、政治方向问题;是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问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个唯一宗旨是我们党的本质特征,是中国共产党人的庄严承诺,是我们党的立党之本,也是同一切剥削阶级政党的根本区别所在。因此是个严肃的政治问题。能不能真心实意对人民负责,做到心里装着群众、时时处处为了群众,带着深厚的感情把群众冷暖安危挂在心上,是衡量一个人具有什么样的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问题。
最后要充分认识到必须具有对事业、对人民负责的精神掌握为人民服务实际本领。看起来似乎是个老生常谈,但在我们的实际行动中并没有真正做到,或者说还有很大的差距。在诸多警种、部门的业务工作上,我们有少数同志无所是是,无所作为,不思进取,应付混日子,对法律知识的学习、对业务技能掌握,不能够按照要求,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真本领、真功夫。如果这些基本东西掌握不好,怎能执好法、办好案呢?又怎能做到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呢?这样的人虽然为数不多,可也不无其人。所以我们必须加强教育培训,提高民警的整体综合素质。使民警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水平,本着对事业、对人民负责的态度,完成本职工作。
总而言之,要把为人民服务这个宗旨贯穿公安工作的全过程,要做到密切亲近人民群众、关心体贴人民群众、保护爱护人民群众,切实拉近同人民群众的感情距离,让人民群众拥护公安机关、爱戴人民警察。古人云:“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如果我们心中没有人民群众,我们就失去了依靠的根本力量,我们的警力是有限的,而民力是无穷的,只有从心底里装着人民群众,把群众的利益放在高于一切的位置上,才能得到人民群众的拥护,就有了力量的源泉,也是能够做好各项公安工作的基础。因此说对待人民群众的感情问题,是检验公安工作成败的试金石。


关于成立宁夏回族自治区的议案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成立宁夏回族自治区的议案


全国回族人口有350多万,是我国人口比较多的一个少数民族,其中分布在甘肃省内的约有110多万。解放以后,虽然已经成立了4个回族自治州和10个回族自治县,但是不成立一个相当于省一级的自治地方,是不能同回族在祖国大家庭中的地位相适应的。根据中共中央的倡议,中共甘肃省委、甘肃省人民委员会和甘肃省政协委员会从1956年5月以来,就开始在各民族和各方面的代表人士中酝酿和讨论了关于成立回族自治区的问题。今年5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也召开了专门的会议进行了充分的协商。在酝酿和讨论的过程中,大家曾提出了两个方案:第一个方案是以甘肃省的东北部成立宁夏回族自治区,它的区划是以原宁夏地区(蒙古地区除外)为基础再划入固原回族自治州和隆德、泾源两县;第二个方案是除了上述地区以外,再划入平凉专区全部和天水专区的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协商讨论的结果,大家均表示赞成第一个方案。
按照第一个方案,宁夏回族自治区的区划范围,包括银川专区、吴忠回族自治州、固原回族自治州和平凉专区的隆德县、泾源回族自治县,共辖17个县和2个市。全区面积约有77800平方公里,人口约有1728000人,回族占1/3以上。
国务院全体会议第五十一次会议讨论了这一问题,决定成立宁夏回族自治区。关于成立时间和具体筹备事项,在得到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之后,将由甘肃省人民委员会负责提出计划,报告国务院批准执行。
现在根据宪法第二十七条第十一款的规定,谨将关于成立宁夏回族自治区一案提请大会批准。
国务院总理 周恩来
1957年7月4日


版权声明:所有资料均为作者提供或网友推荐收集整理而来,仅供爱好者学习和研究使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如本站内容有侵犯您的合法权益,请和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立即改正或删除。
京ICP备14017250号-1